日前,湖南《关于打好经济增长主动仗实现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办法》(简称“稳增长20条”)发布。此中,置换新能源汽车可享受资金补助的政策,引发省内汽车行业组织、经销商及消费者普遍存眷。近日,省商务厅就相关热点问题停止申明。

政策提出,本年6月30日前,小我消费者报废在湖南注销注册的契合相关尺度的家用汽车,并在省内购置新能源乘用车的,凭报废车收受接管证明和新车购车发票等材料享受5000元资金补助,补助由省和购车所在市州统筹摆设。

需要留意的是,消费者在本年6月30日前在省内有天分的报废车收受接管企业报废小我名下家用汽车,并开具报废灵活车收受接管证明,开具时间为本年2月5日(政策发布日)-6月30日。省内有天分的报废汽车收受接管企业名录详见附录,不具有天分的企业无法开具报废灵活车收受接管证明。

针对提交材料申领补助问题,省商务厅暗示,将通过公开评选体例选定一家线上平台做为补助申领办事平台,消费者登录线上平台申报端口提交身份证、报废灵活车收受接管证明、新能源乘用车购车发票等材料,经审核后在指按时间内将5000元补助发放到线上平台绑定的小我银行卡账户。

关于广阔消费者存眷的“转出小我名下家用车并购置新能源乘用车能否可申领补助”的问题,按照目前政策规定,没有纳入补助申领范畴。后续,省商务厅将会同相关部分认实研究,争取扩大受惠面。

详细施行细则和申领指南将在2月底前通过官方网站、微信公家号及省内次要媒体发布,消费者3月上旬可通过线上平台提交材料申领补助。

潇湘晨报记者陈张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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